本院于2024年4月23日立案受理申請人東光縣騰億油脂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請[案號:(2024)冀1125民催2號],對票號:3130005231457749、票面金額50000元、出票人:河北炯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沈陽長邦貿(mào)易有限公司、付款行: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安平支行的銀行承兌匯票,依法辦理了公示催告手續(xù)。公示催告期間無人申報(bào)權(quán)利,本院于2024年6月27日作出判決:一、宣告申請人東光縣騰億油脂有限公司持有的號碼3130005231457749、票面金額50000元、出票人:河北炯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沈陽長邦貿(mào)易有限公司、付款行: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安平支行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二、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東光縣騰億油脂有限公司有權(quán)向支付人請求支付。特此公告。
河北省安平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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