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粵1971破43號 本院于2024年6月13日裁定受理東莞市巨智塑膠模具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根據管理人核實的資產負債情況,東莞市巨智塑膠模具有限公司已符合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條件,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guī)定,我院于2024年11月21日裁定宣告東莞市巨智塑膠模具有限公司破產。特此公告。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4)粵1971破43號 本院于2024年6月13日裁定受理東莞市巨智塑膠模具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根據管理人核實的資產負債情況,東莞市巨智塑膠模具有限公司已符合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條件,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guī)定,我院于2024年11月21日裁定宣告東莞市巨智塑膠模具有限公司破產。特此公告。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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