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清:本院受理(2025)閩0111民初8778號原告林秀清與被告歐陽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原告舉證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轉普)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四日下午15時在本院新店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qū)人民法院
	
歐陽清:本院受理(2025)閩0111民初8778號原告林秀清與被告歐陽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原告舉證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轉普)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四日下午15時在本院新店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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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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