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興:原告丁一訴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遼0202民初379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1、你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550元;2、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3、本案訴訟費450元由你承擔416元。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qū)人民法院
	
王冬興:原告丁一訴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遼0202民初379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1、你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550元;2、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3、本案訴訟費450元由你承擔416元。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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