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瀚眾易安居房地產(chǎn)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慶福與你方及被告平玶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已作出(2025)遼0211民初5626號民事判決書,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dá)被告平玶所提交的上訴狀,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對上訴狀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期滿將依法移交上一級法院。附被告平玶的全部上訴請求:撤銷(2025)遼0211民初5626號民事判決書第二、六項(xiàng),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平玶一審全部反訴請求。
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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