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鶴霖 王家梁 通訊員 王堯華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會將“打牌”作為消磨時間的一種方式,但殊不知,賭博不僅危害個人身心健康,危害家庭、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更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近日,貴州省黔南州平塘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賭博罪案件。
據(jù)了解,2023年,被告人韋某、石某為獲取非法利益,二人協(xié)商組織他人賭博,并讓他人尋找場地、找人放哨,承諾給予好處費、場地衛(wèi)生費。后韋某、石某邀約他人到賭博場地用撲克牌采取“大殺細”的方式進行賭博,賭博至次日凌晨1時許,被公安機關現(xiàn)場抓獲30余人,并查獲賭資。經(jīng)查,參賭人員14人,查獲賭資6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某、石某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被告人石某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綜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jié)及犯罪后表現(xiàn),依法以賭博罪判處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被告人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官提醒:親朋好友相聚一起娛樂本無可厚非,但一定要適度,切不能以“打麻將”“玩紙牌”等方式借機聚眾賭博,從中漁利,一旦觸犯法律將悔之晚矣!希望廣大群眾自覺增強法律意識,嚴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遠離賭博,共同營造健康積極的生活環(huán)境。
編輯:張楚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