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40年前自行開墾了村里的一塊荒地。2022年,這塊土地被征收,村民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將荒地開墾為良田,理應獲得土地補償款,但最終只分得了青苗補償款,土地補償款給了村集體。村民不解又不愿,一紙訴狀將村委會告到了法院。
近期,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那么土地補償款到底應該歸誰?且看法院如何判決。
村民開荒 希望得到土地補償款
大林是西寧市城北區(qū)二十里鋪鎮(zhèn)某村村民,家里承包經營了0.587公頃土地。1984年,大林看門前河邊有一塊荒地沒人耕種,就帶著家人動手將荒地開墾,最終開墾出0.084公頃土地,隨后一直在耕種。
2022年,大林所在村部分集體土地被征收,他開墾的那塊土地也在征收范圍內。大林得到了0.084公頃附著物補償款,土地補償款按照每畝10.8萬元的標準全部發(fā)放到了村委會。
對于這樣的補償結果,大林心里難以接受,他認為早在2014年,村委會就已經對開荒土地作出決定:土地補償款按照實際丈量的畝數計算,誰開墾的荒地誰受益,全村村民對此進行了表決,這樣的補償方案已經形成事實。為此,大林將村委會告到了法院。
法院判決 開荒地屬于集體所有
今年6月19日,西寧市城北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8月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該村部分集體土地被征收時,大林開荒的土地在征收范圍內,且與村里一處魚塘相鄰,測量過程中與魚塘一并丈量,荒地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款已經支付給大林。當時該村村民分別表決,絕大多數村民同意該村建筑項目中涉及到的魚塘、菜園征地款屬于公產。針對占用集體土地的宅基地及相關土地,村“兩委”聯席會議做出決議:宅基地土地補償款歸個人所有;宅基地和土地占用村集體土地的,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和土地占用各社集體土地的,由各社收回。
8月19日,承辦法官前往該村村委會調查。村委會主任告訴法官,大林所在的該村三社針對開墾荒地的表決結果是與個人承包經營地相鄰的荒地補償款歸承包經營者個人所有,與個人承包經營地不相鄰的荒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魚塘和菜園的土地補償款經表決歸村集體所有,大林所起訴的開墾荒地與他個人承包經營地并不相鄰,而是與魚塘相鄰,所以開墾荒地土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
法官查明,村委會主任所說的內容有《青海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情況登記表》等多個證據支撐,足以認定。
2024年8月26日,西寧市城北區(qū)人民法院就該案依法作出判決,駁回了大林的訴訟請求。
法律如何規(guī)定?
針對該案涉及的法律規(guī)定,西寧市城北區(qū)人民法院承辦法官介紹,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本案中,涉案荒地不屬于大林的個人承包地,而是該村集體土地上的開荒地,因此這塊地應該屬于集體所有。征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款等費用,大林認可已經領取了土地上的附著物補償款,主張分配的“開墾荒地0.084公頃補償款136080元”爭議款,屬于土地補償費。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即有權決定該款項分配的只能是該村集體成員。
對于大林提出的2014年村委會作出決定將開荒地塊的土地補償費分配給開荒者一事,由于大林并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該村集體成員已經討論決定將土地補償費分配給開荒者,所以法院對這一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開荒的土地能否確權?
北京尚權(西寧)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趙麗向記者介紹,荒地,特指案例規(guī)定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地,須以土地登記性質為判斷標準,并非沒人耕種的地就是荒地?;牡氐乃袡嘁话銥閲宜谢蛘呒w所有。國家鼓勵開發(fā)利用荒地,但必須科學規(guī)劃,在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經過批準才能實施。其中,國有荒地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方可確定給開發(fā)單位或個人長期使用。
本案中大林在這塊地被征收以前是否有機會獲得承包資格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總則第三條中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
趙麗也告訴記者,對于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地,如果能夠辦理確權登記的,則按程序辦理并領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如不在確權發(fā)證范圍內,經村集體同意,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交由當事人耕作,享有耕種權,這樣當土地被征收時當事人可獲得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款等。
所以,想要開墾荒地的村民一定記得要向村集體申請獲得批準,只有在擁有了合法的承包經營權之后去種植土地,這樣土地被征收時才能夠獲得相應的補償款。
(2024年11月8日《青海法治報》記者 祁瑛)
編輯:吳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