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德華
字體模糊、紙張粗劣、氣味刺鼻、尺寸“縮水”……據近日新華社報道,盜版書在網絡平臺層出不窮,線上售賣花樣翻新,消費者往往拿到書才發(fā)現(xiàn)買到了“李鬼”。業(yè)內人士普遍反映,打擊盜版就像“打地鼠”,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shù)?、見效慢,困難重重。
近幾年,在治理盜版圖書方面,我國取得了不少成效。曾經,與互聯(lián)網售賣盜版取得的高額收益相比,責令整改與象征性的罰款,很難傷到盜版商的“筋骨”,很多商家交完罰款,“改頭換面”重操舊業(yè),繼續(xù)囂張。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著作權法,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違法成本。同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完善了受刑法保護的作品范圍,將侵犯著作權罪的最高刑期提高到10年,是立法層面上的重大進展。
互聯(lián)網時代,圖書盜版這個老問題又出現(xiàn)了新情況,針對有恃無恐的盜版書商,治理手段也亟須更新。法律層面,應在上位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guī),明確對圖書網店注冊運行以及盜版書印制、流通等產業(yè)鏈條上各項違法行為的處罰細則,讓不法分子沒有空子可鉆。
在監(jiān)管層面,近年來,國家版權局等多部門聯(lián)合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劍網行動”,相繼查處網絡侵權盜版案件1.15萬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1200余件。這是好的開始,希望監(jiān)管“利劍”再鋒利一點,這樣的“行動”再頻繁一點,監(jiān)管部門可定期開展類似的專項行動,并向社會公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懾和警示,以儆效尤。
除了針對盜版商家的處罰外,打擊網絡盜版圖書,七寸還在平臺。作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電商平臺對商品的真?zhèn)呜撚袑徍素熑?、監(jiān)管責任和連帶責任。平臺之間迫于競爭與“流量”壓力,對于網店入駐,往往寬進寬出。這雖然便利了正規(guī)圖書商,也有為盜版商大開“方便之門”的嫌疑。
很多頭部平臺技術研發(fā)實力雄厚,卻治理不了自己平臺上的盜版書籍——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壓實平臺主體責任,這個天天說,年年說的治本之策,不能淪為“片湯話”。監(jiān)管部門必須“上力度”“擰發(fā)條”,督促平臺當好“守門人”,面對消費者、著作權人的維權訴求,也不能當“甩手掌柜”,而是要盡可能地提供證據和便利。
版權保護不僅是個法律問題,更是個社會治理問題?,F(xiàn)實中,買到盜版圖書后,一旦消費者提出質疑,平臺要么推三阻四,要么提出私了,或要求讀者提供能證明書籍是盜版的書面鑒定證明。這種情況下,普通讀者不同于職業(yè)打假人,往往維權動力不足,退貨退款了事。商家也是吃準了讀者懶得為一點小錢折騰,越發(fā)有恃無恐。要扭轉這種錯誤觀念,就要圍繞版權保護加強宣傳,在全社會樹立維護正版、抵制盜版的觀念,營造良好版權環(huán)境。
打擊與治理網絡盜版圖書沉疴,無論是對于印制、銷售盜版的商家,還是對于某些“隱身”的平臺,公眾呼喚硬核“鐘馗”,痛打“惡鬼”。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