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劉偉在《政法論叢》2023年第4期上發(fā)表題為《熱點事件網絡謠言的內生邏輯與規(guī)制》的文章中指出:
進入網絡時代后,互聯(lián)網技術極大拓展了社會生活的邊界,消弭了信息地域傳播的固有障礙,影響甚至改變了整個人類生活,“網絡熱點”成為占據公共資源的核心要素。熱點往往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能在網絡空間中迅速傳播,占據網絡熱搜榜的前列。熱點既可以是某一現(xiàn)象,即特定的社會現(xiàn)象經媒體傳播擴散后,在某一特定時間(時期)內成為輿論關注與社會熱議的網絡焦點。熱點也可以是某一事件,即在一段時間內,通過網絡傳播形成輿情的特定事件。相對于較為長期、固定和靜態(tài)的現(xiàn)象來講,熱點事件的突發(fā)性、緊迫性與時效性更強,更容易在短期內積累大量關注,對輿情發(fā)展的沖擊力更大,對司法執(zhí)法的影響也更深刻,所以更具研究價值。
網絡熱點事件是網絡時代背景下熱點新聞事件的簡稱,通常是指通過多種網絡傳播工具,在網絡平臺上大量復制轉載并引起公眾熱議,能夠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波及形成網絡輿情的社會性事件。從網絡熱點事件的內部結構來看,所有的網絡熱點事件均具有四大要素、兩個走向及兩種類型。熱點事件極易滋生網絡謠言。謠言的表現(xiàn)形式多種多樣,但其本質屬性卻是唯一的,即信息。謠言是通過媒質工具進行傳播擴散的特定信息。依據熱點事件網絡謠言的行為演變規(guī)律,謠言的產生可劃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制造謠言”,即無中生有;第二階段是“傳播謠言”,即在無中生有的基礎上進行網絡傳播。在第一階段,應當注意區(qū)別“科學質疑”與“非法造謠”,在第二階段應注意區(qū)分“善意傳播”與“惡意傳謠”。
縱使熱點事件網絡謠言在形態(tài)上表現(xiàn)各異,但其核心內容只有一點,即行為人基于對非法利益(包括“非法經濟利益”與“非法影響利益”。非法影響利益是指行為人惡意制造影響)的追求,惡意制造、炒作虛假信息,通過網絡進行傳播,以最大限度地獲取流量、博取關注。熱點事件網絡謠言行為的結構鏈條為:社會公共話題領域內的基礎性熱點事件+不良心理動機的虛假信息發(fā)布者+“主動配合”或“被動接受”的當事人+虛假信息制造與傳播+有意或無意的網絡受眾發(fā)酵+真相揭秘輿情反轉。
熱點事件網絡謠言的應對規(guī)制采取內外有別的針對性整治。主要包括:首先是對內部環(huán)境中“人”和“事”進行應對治理。對“人”采取網絡禁言與失信懲戒措施;對“事”進行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細化規(guī)定。其次是對外部環(huán)境中的有權機關或部門進行策略調整。第一,堅守法治底線;第二,構建完善網絡熱點事件的發(fā)生、進展及處理的法治化通報制度;第三,完善獎懲與激勵機制。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