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穎
8月13日,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系列公益講座第13講在北京舉辦,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葉姍主講。公開課采取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向公眾全網(wǎng)直播,近萬人同時收看學習。

圖為活動現(xiàn)場。

圖為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法治經(jīng)濟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于文豪致辭。
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法治經(jīng)濟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于文豪在致辭中表示,“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是基金會自2023年7月起持續(xù)舉辦的系列公益講座,旨在緊密結合法治實踐和社會需求,聚焦法律前沿課題,推動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深度融合,服務法治中國建設。

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葉姍。
葉姍以“應稅事實認定融貫論的制度展開”為主題,從理論建構、制度發(fā)展、實踐案例等方面作系統(tǒng)闡述,力求將抽象的稅法理論與鮮活的實務問題緊密結合。首先闡述了為何要提出應稅事實認定融貫論及其核心內(nèi)涵,著重指出應稅事實作為稅法規(guī)范中的抽象納稅義務成為納稅主體應予履行的具體納稅義務的依據(jù),不僅是客觀存在,還是經(jīng)由稅收征納主體的主觀意志建構的;重點論述在抽象事實模型指引下,應稅事實認定取決于納稅人可否準確復述事實及其構造的事實能否取信于稅務部門。其次是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中的個別重點條款,提出了若以是否“融貫”作為標準來衡量稅收制定法的立法質量,將有助于改進稅法規(guī)范的設計。最后是基于應稅事實融貫論的框架,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的“出入罪”、民商事交易安排中的涉稅考量等較具爭議的實踐案例進行解析。
在互動問答環(huán)節(jié),線下與線上觀眾圍繞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與逃稅罪的界限、跨境電商平臺涉稅信息報送義務、刑事訴訟中稅務機關涉稅認定結論的證據(jù)屬性等問題向葉姍提問。葉姍結合稅法基礎理論和本次講座的內(nèi)容,簡要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和認識,有助于厘清相關爭議。

圖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編審、《環(huán)球法律評論》編輯部主任姚佳。
本期公開課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編審、《環(huán)球法律評論》編輯部主任姚佳主持。
“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系列公益講座由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主辦,第13講由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志同法治基金等共同支持。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