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紅旗
通訊員 丁珂
“您申請的司法救助金已經批準了,很快就會發(fā)放到位?!薄疤x謝啦!我現在的生活恢復正常了……”近日,河南省中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董雪梅電話回訪當事人劉某時,電話另一端的劉某講述著近期的生活。
事情要從2022年張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說起。
張某是中牟縣劉集鎮(zhèn)人,1991年與劉某生活在一起,1992年,他們的兒子出生。2000年左右,劉某回到老家云南,自此,張某與其失去聯系。后來,張某想再婚,便起訴與劉某離婚。
“先打民事官司,又打行政官司,一年多了,法院都沒有判我離婚。我也多次找過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說女方不到場,沒有辦法辦理離婚手續(xù)。”2023年,張某到中牟縣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檢察官,我老婆在孩子七八歲時就離家出走了,我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把兒子拉扯大,沒過一天好日子,現在孩子已成家,我都快60歲了,也想有個家安度晚年,可我離不了婚,沒法成家啊?!?/p>
接待張某的董雪梅發(fā)現,張某提交的結婚證書,男方張某信息齊全,包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而女方信息僅有劉某的名字和出生日期。隨后,董雪梅調取了張某的婚姻登記等相關檔案,張某與劉某的結婚登記已錄入網絡,張某想要再婚,必須解除現有的婚姻關系。董雪梅還了解到,張某為了解除與劉某的結婚登記,于2022年3月3日,提起民事訴訟,訴請與劉某離婚,法院以女方身份信息不詳為由,裁定駁回起訴;2023年5月16日,張某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法院判決中牟縣民政局撤銷涉案結婚登記,法院以其起訴明顯超過五年的最長起訴期限為由,裁定不予立案。在通過訴訟不能離婚的情況下,張某也多次到中牟縣民政局訴求撤銷結婚證,因女方沒有親自到場,民政部門拒絕辦理,至此張某無法通過協議解除婚姻關系。
“此案需要跨省異地調查取證?!倍┟废蛑心部h檢察院檢察長薛國營匯報案件查辦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時,薛國營當即表示支持,“絕不能因為取證難將案件擱置,要把‘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落實到具體工作中,解決涉案群眾的急難愁盼。”隨后,薛國營安排第四檢察部主任季廣兵聯系云南省麻栗坡縣檢察院協助查找劉某現居住地。
2023年11月1日,薛國營帶領辦案團隊到達麻栗坡縣后,與麻栗坡縣檢察院干警共同研究調查取證方案。次日,兩地檢察機關干警趕到劉某家。她哭訴說,當年是因為張某對其家暴,她才從中牟回到云南的。這么多年,她早就想和張某離婚了,離不了婚也一直是她的心病。對劉某的詢問結束后,薛國營等檢察干警并沒有就此離去,而是對她進行心理疏導,勸其放下對張某的怨恨,過好今后的日子。
干警們發(fā)現,劉某因婚姻不幸,長期抑郁,患有多種疾病,僅靠打零工為生,收入微薄,難以維持生計。中牟縣檢察院認為,劉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可以對其給予1萬元的司法救助金。在中牟縣檢察院檢察官的見證下,劉某與張某簽訂了離婚協議。
“小案連著大民生,辦案的最終目的是解決當事人的難題,這樣才是司法為民?!毖鵂I說。
編輯:蔣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