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甘肅省臨澤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走進轄區(qū)小學,向同學們普及防范網絡詐騙、辨別網絡陷阱、安全文明上網等網絡安全知識,引導學生們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安學海攝(資料圖片)
2024年,有383名網暴者被判刑!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持續(xù)從嚴懲治網絡暴力犯罪的一組數(shù)據引起廣泛關注——2024年,有292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定罪判刑,有91人以侮辱罪、誹謗罪被定罪判刑。
“按鍵傷人”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得益于我國法治文明的不斷進步,得益于全過程人民民主各方參與者循法而行、多元協(xié)同的勠力攻堅。
據第55次《中國互聯(lián)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截至2024年12月,中國網民規(guī)模達11.08億人,互聯(lián)網普及率升至78.6%。信息爆炸的互聯(lián)網時代,在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給人們工作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情緒化、非理性、非真實、攻擊性的互動內容伴隨產生,其中,“按鍵傷人”的網絡暴力行為成為典型的網絡亂象之一。
多年來,不斷有全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呼吁在法治軌道上治理網絡暴力、造謠誹謗等網絡亂象,助推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為依法打擊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提供法律支撐,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貢獻力量。
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逐步健全
“銅須門”“虐貓女”等早期“人肉搜索”網絡暴力典型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尤其是被稱為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的“姜巖事件”,引發(fā)了公眾對網絡暴力和個人信息保護的廣泛討論,媒體和法律界開始關注網絡暴力的危害。
上述事件存在共同特征,即網民通過“人肉搜索”獲得受害者個人信息并在網絡上公開,大量網民通過辱罵、騷擾或惡搞等方式“攻擊”受害者,對其生活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社會上要求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呼聲愈來愈強烈,不斷有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發(fā)出呼吁:完善法律體系,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嚴懲網絡暴力。
2008年,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了嚴懲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條款,個人信息保護寫入刑法是我國法治的一大進步。然而,“人肉搜索”并沒有被明確禁止,仍在一定程度上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帶”。
2015年11月開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對網絡相關犯罪行為進行了明確。據此,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條款適用于“人肉搜索”等網絡暴力行為,“人肉搜索”犯罪最高可判刑七年。這極大地震懾了侵犯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
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首次劃定個人信息保護的范圍,明確了管轄法院和訴訟程序,為當事人通過司法程序維權創(chuàng)造了便利條件——個人信息保護在民事和刑事層面的法治建設逐步推進。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民法總則、網絡安全法、民法典人格權編都補充了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條款,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公眾的關切。
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法治的籠子逐步扎牢。2021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開始施行,明確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意義重大,填補了數(shù)字社會重要的法律板塊。
治理網絡暴力法律框架日益完善
近年來,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武漢被撞兒童母親墜樓、尋親男孩劉學州遭網暴等事件中,“按鍵傷人”對受害者和廣大網民都造成了極大傷害,廣大群眾對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深惡痛絕。
然而,在一段時間內,司法實踐中作出網絡暴力有罪判決的比例卻較低,這與被害人在確認侵害人、收集證據等方面存在困難有關,也與侮辱、誹謗刑事案件的公訴標準缺乏細化指引、“門檻過高”有關。
為解決網絡暴力相關訴訟中的現(xiàn)實問題,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釁滋事等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
2014年4月17日,秦志暉(網名“秦火火”)因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該案是2011年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和“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后,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秦火火”成為因“造謠”被判刑的第一人,廣大民眾對此拍案叫好。此案也對網絡暴力行為形成了強大震懾。
“推進網絡實名制”“加大執(zhí)法力度”“規(guī)范網民網絡行為”“強化互聯(lián)網平臺責任”“將嚴重網絡暴力行為納入公訴案件范圍”……近年來,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在全國兩會上建言獻策,呼吁加大治理網絡暴力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框架、加強平臺監(jiān)管。
順應群眾呼聲,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及有關部門相繼出臺或修訂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如在民法典人格權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等違法活動。
網絡平臺自治也在深入推進。2022年4月起,多家知名互聯(lián)網平臺發(fā)布公告稱,將在用戶個人資料頁面及評論區(qū)展示IP屬地,助力治理網絡亂象。
2023年,我國網絡暴力治理工作進入新階段。當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網絡侮辱、誹謗犯罪的公訴標準、辦案要求、法律適用和懲治措施。該意見將嚴重“網暴”納入公訴范疇,減輕了受害人的維權成本,降低了受害人的取證難度,對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懾?!斑@個指導意見發(fā)布以后,反響熱烈、效果良好?!弊罡呷嗣穹ㄔ貉芯渴抑魅沃芗雍Uf。
2024年6月14日,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聯(lián)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guī)定》,從多個層面加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打造全流程動態(tài)治理體系。該規(guī)定是我國首部以部門規(guī)章形式公布的反網絡暴力專門立法,為持續(xù)構建網絡暴力信息治理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
打擊整治網絡暴力不停歇
“加大對網絡犯罪的打擊力度”“提高網絡暴力、網絡謠言行為的犯罪成本”“通過更嚴厲的刑事懲罰來形成震懾”……全國兩會上,不斷有代表委員呼吁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公安機關針對網絡暴力現(xiàn)象的打擊整治也從未停止。
2018年2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凈網2018”專項行動。此后,公安部每年均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凈網”專項行動,以集群戰(zhàn)役和專項行動為抓手,以人民群眾滿意、網絡秩序安定為目標,對網絡違法犯罪發(fā)起強大攻勢。
公安網安部門立足自身職能,依法偵辦查處了一大批在網絡上肆意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案件。僅2024年,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整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就偵辦網絡暴力案件8000余起,并公布了多起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警鐘長鳴,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近年來,“流量經濟”火爆,為了吸引網民關注,一些自媒體蓄意制造所謂的熱點、爆點,從而達到吸粉引流、增加收入的目的;一些網絡水軍通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造熱點”“蹭熱點”“帶節(jié)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進行引流牟利。
2023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多措并舉嚴打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關停了一批違法違規(guī)賬號,清理了大量網絡謠言信息,有力凈化了網絡生態(tài)。
公安機關還將整治網絡謠言、網絡水軍、網絡暴力等納入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中,始終保持對相關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tài)勢,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2023年12月,公安部黨委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堅持“打防管控”一體推進,持續(xù)加大全鏈條、全平臺、全領域打擊力度,多措并舉推動打擊整治走深走實。據統(tǒng)計,專項行動中共偵辦網絡謠言案件4.2萬余起,查處造謠傳謠違法犯罪人員4.7萬余名,清理網絡謠言信息252萬余條。
特別是在巴黎奧運會期間,公安機關密切關注網上相關動態(tài),依法偵辦多起涉體育領域“飯圈”造謠誹謗、謾罵攻擊等網絡暴力案件,廣大群眾拍手稱快。
制定反網絡暴力法已具備基礎
今年全國兩會上,“AI換臉”所引發(fā)的侵權問題引起熱議?!癆I換臉”可能導致個人名譽受損、精神受創(chuàng),甚至引發(fā)網絡暴力。不少代表委員希望加大對利用AI工具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針對新情況新問題,《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對“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發(fā)布違法信息”的情形,依法從重處罰,這為執(zhí)法部門打擊治理相關違法犯罪提供了支持。
治理網絡暴力等網絡亂象事關億萬網民的切身利益,治理工作注定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面對千變萬化、快速迭代的網絡世界,只有不斷夯實法治基礎、加大懲處力度,源頭防范、防控結合、標本兼治、協(xié)同共治,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才能有力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網絡秩序。
當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網絡暴力的專門法律,關于網絡暴力的規(guī)定散見于民法典、刑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中。
“我國網絡立法的‘四梁八柱’已基本構建,多年來的反網絡暴力的司法實踐,對治理網絡暴力提供了有益參考,建議將這些經驗和做法上升為制度、轉化為法律。”2024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羅衛(wèi)紅表示,制定反網絡暴力法已具備基礎。羅衛(wèi)紅建議,反網絡暴力法應包括預防、網絡暴力信息的處理、監(jiān)督管理、行政執(zhí)法與司法保護、法律責任等內容。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鄭培坤、徐曉、江帆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呂紅兵等人呼吁制定反網絡暴力法,杜絕“按鍵傷人”“按鍵傷企”?!皩iT立法能釋放‘零容忍’信號,通過明確行為界定、法律責任和快速處置機制,降低公眾維權門檻,震懾潛在違法者?!苯硎尽?/p>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披露,2024年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侮辱罪、誹謗罪而被定罪判刑的數(shù)據同比分別下降22.3%、32%。打擊治理網絡暴力犯罪成效明顯。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暴力行為必須付出代價。良法更須善治,打擊網絡暴力非一日之功,只有各方共同努力、齊抓共管,才能營造良好的網絡生態(tài)環(huán)境,書寫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法治化新篇章。(記者 邵磊)(北京3月11日電)
編輯:康婧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