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欣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九江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了九江市潯西能源有限公司經開區(qū)加油站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至2024年,該加油站通過更換加油機主板芯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統(tǒng)數據、利用第三方收款軟件拆分收入等手段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等稅費款192.94萬元。2025年6月,九江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該加油站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10.83萬元。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數據失蹤 銷售收入成謎團
前期,九江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經數據分析,發(fā)現該加油站存在多項涉稅疑點。檢查人員先對加油站近幾年的銷售收入進行縱向對比,發(fā)現銷售收入變化不大。隨著分析的逐步深入,檢查人員對其申報的進銷項發(fā)票進行比對時發(fā)現,同一油品進銷數量存在不一致現象,如:2024年度柴油購進790噸,銷售684噸,購進數量大于銷售數量,且報表顯示無庫存,存在少計收入嫌疑。除此之外,還發(fā)現該加油站開票收入占總收入比重較大,不符合加油站經營常規(guī)。
對此,檢查人員對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黎暉進行約談,其表示因財務人員賬務處理不規(guī)范,可能存在少計銷售收入的情況。
為進一步核實,依照法定程序,檢查人員前往該加油站開展實地檢查。檢查人員現場依法查看了加油機主板數據,但發(fā)現主板芯片被更換,僅有2025年度數據。在查看加油站IC卡油站管理系統(tǒng)時,同樣發(fā)現只有2025年數據,以前年度收款數據被刪除。
層層隱匿 收款軟件藏玄機
為了核實其真實的銷售收入數據,檢查人員依法定程序調取了加油站對公銀行賬戶的資金流水。通過數據整理分析,發(fā)現檢查所屬期內其對公銀行賬戶收入較納稅申報收入多200余萬元,且對公銀行賬戶的收入數據僅與郊區(qū)加油站收入數據相當,與其位于市區(qū)主干道、客戶較多的情況明顯不符。在實地核查過程中,檢查人員還發(fā)現該加油站使用多種第三方收款軟件收款。這些軟件通過搭建支付通道,利用聚合收款碼實現多渠道收款。
那么,對公銀行賬戶的收入是否就是該加油站全部的銷售收入呢?
根據這種情況,檢查人員要求該加油站提供了第三方收款軟件資金流水數據。根據其提供的數據,檢查人員發(fā)現第三方收款軟件流水數據大于對公銀行賬戶數據。
結合相關證據,此時檢查人員已初步掌握其隱匿收入的違法事實。檢查人員再次約談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黎暉,并詳細講解有關政策規(guī)定及法律后果,最終黎暉承認了隱匿收入的行為。據他供述,其要求收款軟件商在后臺設置收款規(guī)則、單筆收款最高限額等指標,按照一定比例將銷售收入分配至對公銀行賬戶和個人銀行賬戶,向稅務機關只申報對公銀行賬戶中的部分收入,達到隱匿收入、少繳稅款的目的。

水落石出 難逃法網終被罰
至此,案情逐漸清晰,銷售數據證據也已固定,疑點得到進一步印證。經查實,該加油站隱匿賬外銷售收入1328.77萬元,共計少繳增值稅等稅費款192.94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江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對該加油站的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10.8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編輯:趙亞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