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訊 記者范瑞恒 天津市司法局近日印發(fā)《天津市“公證減證便民提速”活動實施方案》,并與天津市公證協(xié)會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在公證行業(yè)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關于壓縮公證辦理期限的通知》,進一步深化公證領域減證便民服務,提升公證服務質(zhì)效。
上述文件要求,對于法律關系簡單、事實清楚、證明材料充分的委托、聲明、遺囑等24類、83項公證服務事項(事務),出具公證書的期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以內(nèi),將贈與、受贈、公司章程等13類、70項公證服務事項出具公證書的期限縮短至10個工作日以內(nèi)。鼓勵具備條件的公證機構采取創(chuàng)新申請方式、優(yōu)化服務流程、加強業(yè)務協(xié)作、推進信息共享等措施,將出具公證書的期限分別縮短至3個工作日或者7個工作日以內(nèi);具備條件的公證機構可探索推行“當日出證”或者“當場出證”。
在公證辦理效率方面,明確居民辦理《天津市“高效辦成一件事”公證事項(事務)清單(2024年版)》所列公證事項,只要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無爭議,且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公證機構應確保當事人只跑一次就能辦好公證。清單所列涉及委托、聲明、親屬關系等33類、90項公證服務事項,基本涵蓋天津市居民常見的公證服務需求。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