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翟小功 通訊員王嬌 近日,海南省??谑忻捞m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海南省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原所長符蓮萍受賄案,對被告人符蓮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對被告人符蓮萍已退出的贓款人民幣8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符蓮萍,女,1957年生,海南省臨高縣人,原系海南省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所長(簡稱省動監(jiān)所)。該所是海南省農業(yè)廳下屬的正處級事業(yè)單位。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符蓮萍利用擔任省動監(jiān)所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辦理引入省外動物銷售、承攬工程項目、款項撥付、采購設備等事項上謀取利益。2009年2月至2013年底,符蓮萍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黎某、陳某等8人給予的現金共計人民幣80萬元。案發(fā)后,被告人符蓮萍已退還全部贓款。
??谑忻捞m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符蓮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現金共計人民幣80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被告人符蓮萍具有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全額退出贓款、認罪悔罪、愿意接受處罰、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等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罰。該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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