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桌子、幾個板凳、一片樹蔭,一場簡易公開聽證會在這里舉行。日前,湖北省團風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倪小明來到淋山河鎮(zhèn)劉坳村,主持這場聽證會。
據(jù)悉,被害人汪某與同村的戴某發(fā)生爭執(zhí),戴某使用隨身攜帶的軍工刀致汪某重傷。經鑒定,汪某的傷情為重傷二級、傷殘十級。因戴某坦白、認罪認罰,法院經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從輕判處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汪某因為受傷喪失了大部分勞動能力,家里還有兩個孩子,生活陷入困境。戴某雖對汪某進行了少量賠償,但汪某認為法院量刑畸輕,于是向團風縣檢察院提出申訴。
為切實化解矛盾,同時考慮到汪某行動不便,團風縣檢察院決定在汪某的家門口召開一次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倪小明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充分聽取了汪某的意見,對其關于案件程序及事實認定方面的疑問進行解答。聽證員從法理、事理、情理的角度發(fā)表意見,最終幫助汪某解開了心結。
“我們檢察機關會支持汪某提起民事訴訟,并盡可能為汪某爭取賠償。另外,汪某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我們會積極協(xié)助汪某申請司法救助。”倪小明表示。
聽證會后,檢察官告知汪某申請司法救助所需要的材料,并將積極幫助汪某申請司法救助。
戴小巍 王粲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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