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lǐng)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之后,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精彩內(nèi)容,敬請關(guān)注。
法律援助法第五十條 法律援助事項辦理結(jié)束后,法律援助人員應當及時向法律援助機構(gòu)報告,提交有關(guān)法律文書的副本或者復印件、辦理情況報告等材料。
張澄雋,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級警長,一級警督警銜,民建中央畫院院士。
作品入展2019全國法治書畫攝影展暨司法行政干警書畫攝影大賽,獲黑龍江省政法系統(tǒng)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周年書畫攝影展一等獎。
編輯:張美欣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