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莫亞奇
2022年8月11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結魯某與魏某申請認可香港區(qū)域法院離婚絕對判令案。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相互認可和執(zhí)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施行后,北京市范圍內首例適用《安排》規(guī)定認可涉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離婚判決的案件。
2022年4月12日,香港區(qū)域法院對魯某與魏某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作出《暫準判令轉為絕對判令證明書(離婚案)》,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據(jù)此解除。魯某隨后向北京四中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依法承認上述離婚絕對判令。北京四中院于2022年8月11日進行了審查詢問,經審查案涉離婚絕對判令屬于適用《安排》的認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就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作出的生效判決。法院認為上述離婚絕對判令中不存在《安排》中規(guī)定不予認可的情形,在依法審查當事人申請認可的請求后,當庭作出裁定,認可了上述離婚絕對判令。
據(jù)悉,《安排》是在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就婚姻家庭判決相互認可司法實踐經驗基礎上的最新制度性安排,填補了之前只對婚姻關系進行審查,而不審查和認可同一份婚姻家庭判決中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監(jiān)護權確定等問題的空白。北京四中院依據(jù)《安排》認可了離婚絕對判令,使得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在婚姻家庭判決中所確立的全部事項在內地人民法院得到認可。
該案承辦律師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趙佑霖律師認為,《安排》于2022年2月15日正式施行后,法院不僅審理判決中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的部分,更會對判決進行全面審查,也增加了對包括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判決內容進行全面認可的可能性。北京四中院本次審理謹慎,判決內容嚴謹細致,真正意義上考慮到當事人的訴求,確保無論在香港的訴訟中,還是內地的訴訟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可以說,《安排》對于進一步推進內地與香港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有著重大意義,有效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優(yōu)化司法資源,為跨區(qū)域婚姻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更為高效的方案。
編輯:薛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