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互未來微漫畫丨校園糾紛需冷靜 網暴他人不可取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網絡上的言論傳播快影響大,網絡用戶在發(fā)表針對未成年人的評價時更應格外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及心理健康,不應做出侵犯其名譽權的行為。本案中,結合被告發(fā)布言論的上下文語境、內容等,能夠讓涉案微信群內的言論受眾即其他家長意識到其言論指向原告。被告在涉訴言論中使用侮辱性用語對一名兒童進行人身攻擊,明顯超出正常批評限度,顯然會對原告的人格尊嚴和社會評價產生較大損害,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因此,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在家長群中向原告賠禮道歉。
法官說法
本案針對互聯(lián)網時代校園糾紛的線上化明確了行為邊界。兒童的身心尚未成熟,需要國家、家庭、學校、社會特殊的保護和照料。幼兒園是學齡前兒童除家庭之外最重要的生活學習場所,對于幼兒園同學之間產生的糾紛,家長應在充分理解兒童成長規(guī)律和身心特點的基礎之上理性對待、謹慎處理,不能生硬地套用成年人的標準判斷、評價其行為動機和邏輯,在充分了解事實的基礎上采取合理的溝通方式,避免因糾紛處理不當對未成年人帶來次生傷害。
(素材來源于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
編輯:莫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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