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張英俊,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江西省書法家協會副主席,江西省文聯委員,民建中央畫院藝術委員會副主任。
書法作品入展全國第五屆楹聯書法展等,獲全國楹聯書法篆刻大賽創(chuàng)作一等獎、第四屆“商鼎杯”全國書法大獎賽金獎等,并被常熟美術館、中國文字博物館等多家機構收藏。
